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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JKS8534 发布于2022-05-16 20:2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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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举报微众银行汽车金融与上海易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联合套路贷
我叫赵雅青,身份证号410327199012054027,联系电话15236185920本人在2021年2月通过微信好友介绍购买广汽传祺商务车一辆,购买地点:洛阳市洛龙区龙门大道 淘车二手车店 放贷人员葛军委 电话18538366782 商务车谈好的价格是137000元 本人通过微信向对方转账7000元,余款130000通过易鑫公司融资 放贷方为微众汽车金融。合同签订后发现借款金额为138873元与实际借款金额相差8873元,咨询放贷人员 放贷人员辩称为利息前置费用,只需要我累计还款够138873元即可提前0元结清。本人最近手头资金宽裕想提前结清时致电微众银行汽车金融才发现被套路,我现在本息合计每期需要还款4745元,需要还款36期,累积需要还款170820元!试问这是多么高的利息?! 询问葛军委贷款当时承诺的4厘左右的息费为什么与微众银行年化百分之十几的息费相差这么多?为什么贷款金额与实际放贷金额当时承诺的不一样?赤裸裸的欺诈行为!葛军委含含糊糊百般推辞并说已经离职。微众银行作为放款方,非但没有严格审核放款程序是否真实,也并非了解客户真实意愿,与易鑫公司 联合欺诈我一个小老百姓!试问天理何在!法理何在!微众银行作为具有社会公信力的单位非但不承担社会责任,不维护金融秩序,还狼狈为奸勾结易鑫这种不良公司想方设法套路一个手无寸铁的共产主义社会公民!目前本人多次致电微众汽车金融,得到的回复就是推诿扯皮!把所有责任都推到我身上!我相信党和国家还有相关部门!我要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希望相关部门敢于作为,为我做主彻查此事!本人也将通过自媒体曝光此事!
本人诉求一 : 要求微众银行按照利息前置约定本息合计总计还款138873元结清本人名下欠款 且按照消费者保护权益法的法律法规对我8873套路贷的3倍进行赔偿 共计26619元!并赔礼道歉!
本人诉求二 : 要求退还本人办理贷款期间收取的好处费1000元 GPS押金1000元 车辆抵押费用500元。
附件为违法违规事实。有聊天证据以及转账记录!以及irr函数计算器微众银行实际息费与当时工作人员宣传的4厘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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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雅青 发起投诉 2022-05-16 20:25:23
审核通过、交易商处理中 2022-05-16 20:2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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